小区治理,把好“业委会”人选关是关键
我一直认为,判断一个小区业委会对小区治理有无正向作用,关键是看小区业委会人选是不是满足绝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如果一个小区业委会从一开始人选就是“歪瓜裂枣”和“代表少数人的利益”,那么这个小区从成立业委会开始,注定是小区悲剧故事的开端。
这好比全国人大代表的选择,各行各业,各区各省,都要选择有声望有名望的人担任一样,因为这些人大代表的是全国人民,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一行一言都会左右这个国家的政策走向。
那什么样的人可以担任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呢?
笔者通过长期观察,符合以下身份的人可以成为选为业委会候选人:
第一、他是业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他遵纪守法,且热心公益事务;
第三、他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四、他不应该是失信人员,且没有任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第五、他在小区履行了他的公共义务,如按时缴纳了物业费、维修基金、家中无违建等。
有人抬杆说,你这要求太高,有些人虽然受到过处罚或者不交物业费,是有特殊原因的,不能一棍子打死。
我认可你的说法,也认为你是个有同情心同理性的人,但是,请记住一点,你选的人是能够广泛代表你切身利益的人,就像国家选的人大代表是代表这个地区,这个行业,这个职业最广泛利益的人一样。
如果这个人选不严谨不严肃,可以没有原则,可以感情用事,你拿什么保证这个组织在行使你赋予他的权利时,不侵犯你的利益呢?
所以,我们必须最大化保证这个组织的纯洁性和可控性,才能保证未来政策的广泛性和公正性!
最近,我有听说四川宜宾一个叫时代之光的小区正在成立业委会,以这个小区为例,据说1540户的时代之光小区业委会候选人13人中有8人未交物业费或有违章搭建行为,且13人候选人中均是住宅代表未包含商户业主代表,可想而知,如果任由这样的业主代表上台,小区未来必是一地鸡毛!
为什么?
因为代表没有广泛性,因为代表没有最广泛利益性!
果不其然,随后的曝光中,又爆出候选人公示程序严重违规。
说7天的公示期实际只公示了1天!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呢?
因为代表没有正义性,所以只能藏藏匿匿!
请记住一点,任何程序违规的事情背后,总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因为不想你知道,所以程序必然会违规!
不过老祖宗的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再以最近笔者曝光的山东邹平富力城小区业委会选举为例,出现筹备组重大程序违规,出现首次业主大会重大程序违规,背后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不过这里我得表扬下山东邹平市宣传部门,他们发现程序违规违法后,第一时间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下一步将督促街道整改到位。
而上述案例中四川宜宾市时代之光小区所在的赵场街道群力社区可能就没那么幸运了。
据媒体爆料,2024年5月,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群力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罗勇、群力社区原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陈光华等双双因为违纪被查,据说是因为“蚂蚁搬家”式套取社区集体资金导致东窗事发。
我想,我们的业委会选举是保证小区治理良性发展的关键第一步,如果相关指导部门,包括我们的业主对此置若罔闻,不重视,无所谓,未来的局面谁也不能保证HOLD住。
是的,与其我们把命运交给别人,不如从第一步,便把命运牢牢抓在自己手中。
治小区若烹小鲜,每一步都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来不得一点马虎!